金融科技五策略 監理還不夠

金管会在彭金隆主委上任后便对促进金融创新与发展多所着墨,笔者肯定金管会日前公布的「促进金融科技发展五策略」并寄予厚望,但仍有些建议盼得到主管机关的关注及参采。

金管会的金融科技发展五策略,系针对这些年来该领域的主要挑战提出因应之道,包括社会与监理对金融创新的容错度偏低、虚拟资产兴起对金融体系带来的冲击、网路与数位金融的持续深化,以及监理机关组织变革的必要等,充分体现金管会对于产业现状与监理挑战的高度认识。除了金管会所提出的作法,笔者亦认为有可再补强或多加着墨之处。

为扩大容错空间并提升创新,金管会盼透过扩大金融业业务试办的范围,阶段性扩及金管会的行政规则乃至法规命令,此举势将激励金融机构更大规模地投入创新。对非金融机构,则将着重在调整沙盒实验成功的落地机制。但金管会似未明确说明落地机制将如何调整。建议金管会系统性检视过去案件,找出遗珠之憾,研议金管会权限内可做的法规命令修改,实现差异化执照。此一「沙盒创生」的过程有机会助台湾催生更多能在国际竞争的金融科技业者。

金管会为了促进传统金融转型而推动的虚拟资产专法、实体世界资产代币化(RWA)工作,以及开放金融业办理虚拟资产保管业务等,最具亮点。虚拟资产发展已成全球大势,其中RWA更是各国监理机关关注的重点。建议在尽速通过专法以纳管相关业者外,亦应促在台活动的国外业者落地并受到正式监理,以保障我国投资人权益。当然,稳定币的纳管与监理措施的设计亦是刻不容缓的议题,希望在研议中的虚拟资产专法已纳入考量。

支持数位金融发展方面,金管会将重启纯网保公司,放宽纯网银业务范围与线下活动限制。其实「纯网路」仅是实现普惠金融诸多手段之一、不是目的,在受相同资本额与监理要求情况下,不应成为纯网路金融机构业务受限缩的理由。这些新兴业态本是数位金融发展的一环,重点更应放在促使数位金融有序蓬勃的措施,例如数位身分制度的建构、开放银行与消费者资料权的深化与实现,及电子银行作业规范的综整简化乃至AI运用与治理的实践等。

在引领金融科技发展路径上,金管会的两大政策分别是增设「金融市场发展与创新处」以及设置「金融行动创新法规调适平台」。前者笔者倡议多年,希望能成立金融创新局或金融科技局,以收监理机关组织变革之效。如今金管会设立新处,亦不失为一阶段性方案。期盼未来立院亦能协助修改相关法律,实现设立金融创新局,让「金融创新」成为与「银保证监理」分庭抗礼的法制与机关授权。

至于法规调适平台,金管会将委由学者主导,邀相关单位、金融业与非金融业代表参与,有机会让规范调适过程中的「公民」与「非金融机构」发声,以突破过去由行政官僚与金融同业公会主导规范形成、往往趋于保守之议的状况。主导的学者可考虑每半年至一年轮换,避免因时间过长而受特定利益影响,或因时间过短而无法充分认识产业问题与法制瓶颈。

最后,监理科技乃是台湾金融科技在全球竞争的利基产业,或许金管会亦有规画,但在这次的五大策略中并未提及,期待未来能看到金管会就此领域的擘画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