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博台商專欄/境外公司恢復作業 別拖延
过往境外公司每年缴年费便可达到合规状态,如今除了须缴交年费,境外公司董事也须负责完成各式年度申报作业(例如经济实质申报、年报、帐册归档等),如果忘了缴年费或忘了完成年度申报,恢复公司的代价与挑战将变得非常高。
例如模里西斯GBC2型态公司在2021年须转换为AC型态公司,如果当年未转换则该公司便失效,2023年才想恢复公司时,除了需要补缴2021至2023年的年费、财务概要及罚款,最困难的是如何向当地主管机关在逾期三年后才申请GBC2型态转换为AC型态,而如果拖到2025年才着手恢复公司,届时恢复的费用与作业挑战更将倍增。
再例如贝里斯的国际商业公司法于2022年与贝里斯公司法合并,造成所有贝里斯公司一律要重新换发并取得新的执照号码。如果贝里斯公司在2020年失效2023年才着手恢复公司,不仅要补缴三年的年费与罚款,还得申请适用新版公司法申请新执照号码,程序更为繁琐。
而众所熟悉的英属维京群岛公司今年开始须上缴年报(annual return),如果公司目前是失效状态,现在立刻恢复公司与明年恢复公司,作业程序大不同。现在恢复尚无年报违规罚责,拖延到明年才恢复公司将面临年报违规罚责。
上述三区案例显示恢复公司不再仅是补缴年费及罚款,还会涉及到众多新法规产生的作业挑战,且随着银行尽职审查越趋严格且频繁,一旦等到银行察觉到失效的境外公司才着手恢复,可能因为拖延太久导致恢复成本骤增,甚至遇到法规阻碍无法恢复为有效的情况。因此,境外公司需要恢复时,应尽早进行,切勿拖延,以确保境外资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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