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博台商專欄/跨境布局 慎選境外公司

过去各境外公司注册国相似度高,各国会互相参考融入对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制度,所以台商使用不同地区的境外公司感觉差异不大。

但近年各注册国法规差异日趋加大,主因是国际组织(例如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FATF、欧盟EU)透过定期的国家评鉴,要求各注册国修改法规以符合国际标准,尽管评鉴标准理应一致,但实际上各注册国所面对的标准和谈判条件却不相同,导致各国的修法大相迳庭,有些注册国只需进行经济实质法的修改,有些国家则需将国际商业公司法与国内公司法进行整合,甚至需改变其税制以达到评鉴的要求,以期被晋升至灰名单或白名单。

注册国法律差异性的增加,导致同样的股权结构在不同注册区面临不同的障碍,进而引发部分台商有了考虑换地区的念头。 例如某企业在十年前选择在A国注册境外公司,但随着A国最近的法律修订,该企业因其复杂的股权结构无法适应新规定,因此开始考虑将公司迁移到B国。

对企业来说换地区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关闭旧公司,重新设立新公司;二是进行迁册。 迁册指的是企业根据A国的法律,将公司的注册地从A国迁移到B国而成为B国公司。 尽管成为B国公司,但根据A国和B国的法律规定,该公司仍被视为同一法人实体,其权利和义务保持不变。 相较关闭旧公司重新开立新公司涉及到资产重组、重新开立银行帐户等复杂工作,迁册更简单直接。

法规多变已是市场需面对的新常态,台商跨境布局时应留意控股架构所选择的注册国公司法是否有迁册的条款,允许搬迁将带来很大的弹性,可灵活应对法规多变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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