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國發基金亟需改造

国发会主委刘镜清。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国发基金源自政府在2006年将早期「中美基金」与行政院开发基金合并,并于2010年的产业创新条例中明定法源与用途。至于其运作则属预算法特种基金项下的非营利作业基金。国发基金最为社会津津乐道的是早期投资台积电所带来的巨额回报;迄今基金仍持有16.53亿股的股票,今年贡献264亿元股利远超过国发基金的预算賸余,而目前台积电股票市值超过1.68兆元,更约占国发基金高达75%的净值。

国发基金投资台积电的成功,也难遮掩其投资失败与管理不当的案例。国发基金与经济部耀华玻璃管委会持有联合再生11.9%股票,竟然只有二席董事,其他六席董事代表持股则十分有限。联合再生持续亏损,又被指控标购工业区土地不当转售套利,国发会主委竟以官股董事曾「在董事会上表达意见,甚至还曾被该公司要求更换董事」为由开脱。联合再生的公司治理出现问题,国发基金难辞其咎。

国发基金过去面对监察院纠正与审计部改善管理建议,总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消极应对。国发基金坐拥巨资已成为部会施政的「方便之门」,而其管理松散绩效不彰,却是有心人士觊觎的俎上肉。国发基金若再不改造,恐将成为政府的「阿基里斯之踵」。建议国发基金宜从管理运作与组织架构两个方向即刻着手改善。

首先,产业创新条例设计的国发基金,只规划基金用途与来源,而缺乏有效管理机制,特别是基金运作监督及退场的安排。至于国发基金依据设置的基金收支保管及运用办法,虽提及「经营不善、产业经营环境变动或其他情事变更」可出售投资股权,但亦未明订投资退场条件,而让主事者有过多的自由裁量空间。

国发基金迄今仍持有80与90年代的「重要新兴事业投资」让人纳闷。除台积电外,投资月眉国际、理想大地、华航、高铁、高捷、台船、中钢、阳明海运、中华电信等传统产业,更不知「完成任务」的时机。国发基金虽是「开发基金」兼具「主权基金」,不过仍应依不同投资性质,分别订定退场时机。

其次,国发基金目前管理72家「新兴事业」,明年合计700亿元的六大专案投资,转投资107家近330亿元的国内、外创投事业,另外累计核准投资达38亿元的268家新创事业,以及委由金融机构办理4,000亿元以上的融资。面对如此繁杂业务,国发基金组织竟简化成「任务编组」;基金委员会由部会首长外加三位学者组成,而职员则是国发会、国科会及其他机关支援18人,外加聘雇人员24人。

国发基金想做好投融资的监督管理已近乎不可能。国发基金若将事前审查委由部会负责,就有可能出现争议的投资事件。例如,立委揭发国发基金投资4,170万元给资本额不到86万元的「零日攻击」影集便引人侧目。另外,如兴与联合再生案也说明国发基金显未能与官股董事充分沟通,结果造成被投资公司的道德危机。

国发基金显然需要大幅变革。政府应先检讨国发基金定位,考虑是否正式增列「主权基金」地位;毕竟基金持有过去的各种投资,已不符合法律赋予的任务。国发基金的组织更须改造,其现有的人事结构无法有效监督巨量业务,反易成为弊端的潜在温床。国发基金更不能炫耀投资台积电成果,仗势「促进产业创新」的重任,就忽视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毕竟国发基金运作唯有「透明与负责」才能赢得社会的最终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