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思维-欧盟碳边境税法 掀全球绿色通膨?

此法案之主要立法目的在于降低全球二氧化碳排放量,因为CBAM可以防止碳泄漏(carbon leakage)现象,并且可以给予其他国家减碳的诱因。为何CBAM可以达到此目的?由于欧盟长期执行较其他国家严格的减碳政策,厂商面临不同的经营竞争条件时,在较宽松地区的厂商可能有竞争优势,导致全球排放总量可能不降反而更高,形成碳泄漏(carbon leakage)现象,这也是污染避难所假说(pollution haven)所预期的现象。因此,考量碳泄漏及欧盟产业竞争公平性,欧盟拟对进口产品课征碳边境税,其税率等于欧盟同一类产品负担的碳价(即欧盟排放交易市场的价格)。

欧盟CBAM的立法过程已经达到给予其他国家提高减碳诱因的立法目的,许多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都在讨论仿欧盟做法,建立其碳定价与CBAM制度。自去年7月该法草案公布,台湾产业界及政府非常关切CBAM对台湾出口、产业与经济的影响,使得产业界不再反对碳费立法,也促使环保署新增碳费条文及碳边境费条文于2021年10月公告的「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修正草案」,欧盟CBAM也促使台湾厂商开始重视盘查其产品的碳足迹与隐含碳排放量。

欧盟议会通过的法律草案比欧盟执委会提案更加严格,扩大CBAM规范产品为水泥、电力、肥料、钢铁、铝、有机化学品、氢、氨及塑胶,且扩大税基,除了直接温室气体排放量,加上间接排放量(即外购电力、冷暖气的隐含排放量)。延长过渡期一年为2023年至2026年底,在过渡期进口商不必付税,但必须申报进口品的隐含排放量,以及在排放地支付碳价的证明,自2027年,进口商须根据进口品的隐含排放量向欧盟CBAM主管机关购买CBAM证,CBAM证的价格等于每周EU ETS拍卖结算价格的平均值。

进口商也可以其于排放地已缴交但无退税或补贴的碳价证明,申请减免缴交CBAM税。欧盟CBAM税收将挹注欧盟预算,并用以支持最低度开发国家制造业减碳。欧盟将成立专责CBAM主管机关。为符合WTO的原则,避免CBAM被视为贸易保护主义工具,CBAM将搭配欧盟ETS将于2027~2032逐步终止免费配额的作法,2027年起逐步取消CBAM免费份额。

由于欧盟将逐步降低ETS的排放总量、扩大产业与产品范围以及减少免费排放配额,ETS交易价格将会提高,与之连动的CBAM产品范围及税率亦将逐步扩大与提高。

有论者质疑碳边境税是绿色贸易保护主义,但CBAM符合经济学外部成本内部化理论与原则,尤其因为气候危机是全球与跨代的公共外部性,在世界任何地方排放的每一单位温室气体对现代与未来的全球人类都会造成相同的外部成本,因此,全球的污染者都应该内部化其外部成本;CBAM也符合GATT与WTO的两个最重要原则: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也就是源自不同国家的同类产品(like product)出口到目的地国时,应受到无差别待遇。因此,CBAM并非绿色贸易保护主义,而是一种符合经济学理论的国际碳定价制度。

也有论者质疑碳定价(含CBAM、碳税、排放交易)是通膨的祸首之一,当前因同时发生多种肇因(长期执行的宽松货币与财政政策,乌俄战争,新冠疫情造成供应链瓶颈等等),多国面临通膨的问题。但是迄今各国绿色税制(包括碳定价)的规模及其对全球物价影响都很小,且各种绿色税制都是基于外部成本内部化理论与原则,当各种外部成本与效益都内部化了,市场才会达到社会最适的竞争均衡,在此转型过程,生产、消费、研发与投资都会达到一个新的市场竞争均衡,此均衡的各种价格与所得分配都会不同于现况,可能有较高的产品价格,劳动价格也会提高,不减其购买力,政府应照顾在转型过程调适能力较低者。

CBAM政策会对国际贸易及全球减碳造成重要影响,台湾不应虚应故事,如征收很低的碳费,则当欧盟征收CBAM时,台湾厂商将面临较高的税率,将冲击台湾产品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