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追踪「IG正妹」还偷挖个资...赔50万无用!她爆气要继续查

▲警察偷挖追IG正妹个资,赔偿50万。(图/示意图/pixabay)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警政署日前接获举报,台北市警局的1名周姓警员日前因为在IG上看到正妹黄女私查个资被抓包,之后他坦承犯行,赔偿50万并写下悔过书,获得检方缓起诉。没想到,黄女事后认为周姓员警没有悔意,声请再议,高检署调查后认为这件案子需要再继续厘清调查,因此发回北检继续侦查。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9月,住在高雄黄姓OL和朋友在IG上发生争执,被对方酸有违反著作权前科,她才怀疑是不是个资被泄密,且推测有权查看个资得承办员警嫌疑最大,因此向警政署检举。没想到警政署都还没找到人,就发现周姓员警利用户役系统查看黄女的个资,而且还在报告上写「因公」,将周男依违反《个资法》及伪造文书罪送办。

后来周男坦承是因为临检到女骑士,对方违反交通规定,才会去查看个资,最后才查到黄女。但是事后警方发现,周警所称的「临检那一天」,黄女根本就在南部没有北上,将周以违反《个资法》及《刑法》伪造文书等罪名函送北检侦办。周警开庭时才坦承,是因为在网路上看到黄女IG的照片,觉得很漂亮,还忍不住查对方的个资,同时也发现该女曾因《著作权法问题纠纷,不过他表示,并没有将对方个资外泄。检察官之后调查认为,的确无法证明周男泄密,这部分先签结,考量周男已认罪,依伪造文书给予缓起诉1年处分条件是得赔偿黄女50万元。

但是事后,黄女看了周男写的悔过书,发现里面并未清楚交代查个资的原因,认为周男没有悔意,向台湾高等检察署声请再议,若周男犯行又说谎,应以伪证罪办,若是与她吵架的闺蜜教唆的,则应该让闺蜜以教唆罪起诉。高检署调查后,认为有必要查清周男查个资的动机,判定北检调查不完整,全案发回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