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爱她的香水味! 保全跟拍女子如盯梢 判拘役50天
台中陈姓保全因迷上陌生女子身上的香水味,接连多天尾随、跟拍对方,遭判拘役50天。(资料照片)
就爱这种香水味!台中陈姓保全因迷上陌生女子身上的香水味,去年6月9日开始,一周内接连3次骑机车尾随该名女子,甚至拿手机偷拍女子、在对方工作场所外盯梢,被害人不胜其扰报警,陈男却在被警方告诫后仍继续跟踪、骚扰对方,事后更辩称只是「巧遇」,一、二审皆依跟骚法判他拘役50天,全案确定。
判决指出,陈姓男子担任保全工作,去年6月9日早上,他疑因经过该名女子身边,被女子身上的香水气味吸引,竟接连在9日、13日及14日早上约7点左右,趁着女子外出上班途中,骑机车尾随对方到公司,之后又在被害女子工作的场所外徘徊、盯梢女子在公司内活动,直到傍晚对方下班。
女子察觉遭跟随后即向警方报案,警方并开立书面告诫书给陈,要求他不得再骚扰女子,未料,陈男在暂停行为1周后,又于22日上午持续骑机车跟随女子,甚至趁着停等红灯的时候拿手机偷拍对方,导致女子社交生活受影响。
台中地院审理时,陈男坦承一开始确实有跟踪女子,但经告诫就停止了,后来是因为要去买快筛剂及早餐,才会遇到对方,并没有要跟踪对方的意思。但女子指证,确实看到陈男拿手机拍摄,且一路跟随;警检勘验路口监视器也确认陈男一路尾随,依跟骚法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
陈男不服上诉,台中高分院审理时,陈男一下说是跟人约在附近,一下又说是要去超商买快筛剂,证词反复,法官不采信其说法,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