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倒路边还咬员警 她辩「喝醉不记得」但酒测值仅0.22

▲女喝醉竟还咬员警。 (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基隆报导

一名林姓女子凌晨酒后在路边,没想到员警见状好心关切,她竟然咬人又踹人,造成3名员警受伤,因此挨告妨碍公务,还在法庭上辩称自己当时已经醉了,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但因为酒测值只有0.22毫克,因此仍被判3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

据判决书,林女今年8月21日凌晨2时许倒卧在基隆市信义区深溪路36巷口前,因其倒卧路旁,但员警上前关心时,她却以脚踹、口咬等方式施暴,即便被带回警局也没有冷静下来,还是继续攻击执班员警。

法官审理时认为,林女犯后虽坦承犯行,却坚称当时处于酒醉状态,没有辨识能力,但经酒精测试,酒测值只有每公升0.22毫克,应未达不能辨识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之程度,因此不予采信,依妨害公务将她判刑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共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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