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开车抽烟」还拒检 驾驶瞎扯:这是环保案件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张姓男子去年7月间酒驾还开车抽烟,行经西区十字路口时遭员警李志宏拦查,但张拒绝接受酒测,更自认为没有影响他人行车安全、抽烟是环保案件,没有义务要配合警方,反而控告警方违法搜索;台中地院认为,李员拦查行为不违法比例原则、并无罪责,判张败诉。

▲警方用检知器测出张男喝酒,但张拒测更反控警违反搜索。(图/记者陈玉翻摄,下同)

第一警分局民权警员李志宏去年7月12日凌晨5点执勤,见张男驾车行经民权路、梅川东路口时,右手方向盘、左手伸出车外拿着香烟行进,李员立即上前拦查,发见张面部潮红、经酒精检知器初测有酒精反应

▲张男向警争论开车抽烟属于环保案件,拒绝盘查

但张认为开车抽烟时周边3.5公尺没有其他用路人,也无影响他人行车安全,更不断争论「抽烟是环保案件」,因此拒绝盘查,警依法开出拒绝酒测等3张罚单,反控李员强制、违法搜索等。

台中地院认为,依《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31条之一第3项规定,驾驶人行驶于道路,手持香烟吸食都会影响他人行车安全,因香烟燃烧时烟头灰烬风压飞散,如灰烬尚未燃烧完全,恐灼伤后方用路人。

张男也向检方坦承事发前天有喝酒,因此合理判断张男有酒后驾车的可能性,因此李员发动实施酒测门槛即已足备,判张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