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打警还乱签名 未婚女瞎扯:「老公」叫我签的

陈女酒驾还打伤员警,甚至在酒精测定记录表执行逮捕与拘禁告知本人通知书上,伪签「曾金发名字。(图/达志示意图,本案无关)

记者廖安莘台中报导

彰化县一名陈姓女子2018年被查获酒驾,当时她情绪激动对警咆哮,甚至出手打伤员警,事后还在酒精测定记录表、执行逮捕与拘禁告知本人通知书上,伪签「曾金发」名字。彰化地院一审依公共危险罪与妨害公务执行罪各处有期徒刑1月与拘役20日,缓刑2年。至于陈女伪签「曾金发」名字的伪造文书罪,法官则认为警方不会因此造成侦查、追诉的错误,因此判她无罪,检方不服再上诉,二审维持一审原判,无罪确定。

判决指出,陈女2018年5月6日下午1时许,酒后骑车遭警方拦查,当下她情绪激动,不愿意提供任何证件,甚至徒手攻击员警,造成2名警察膝盖双手等处擦伤。警方随即将她逮捕,并对她施行酒测,测得酒精浓度达0.3毫克,事后她又在酒精测定记录表,以及警方执行逮捕与拘禁告知本人通知书上,签下「曾金发」之名。彰化地检署依公共危现罪、妨害公务执行罪和伪造文书罪对她提起3项公诉。

彰化地院一审时,陈女辩称自己罹患被害妄想、思觉失调症精神疾病,并表示警查打人,她才徒手反击。法官认为陈女是中度身心障碍者,辨识行为违法能力显著降低,但还不到不能辨识的程度考量她没有前科,因此依公共危险罪、妨害公务执行罪,判处陈女有期徒刑1月与拘役20日,缓刑2年,得易科罚金

至于伪签「曾金发」名字,警方调查时发现,陈女未婚,且她在法庭时曾辩称,自己罹患被害妄想等症状,是丈夫「曾金发」叫她签名,否认伪签一事。法官认为,陈女触犯伪造文书罪嫌,不过,此罪名要成立,要有足生损害公众或他人的要件,然而警方在陈女签名之前,早就知道陈女的真实身份,因此警察不会因陈女乱签名,造成侦查、追诉对象的错误,据此判决无罪。彰化地检署不服上诉二审,台中高分院见解与一审相同,维持无罪,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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