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小学生低!智商66的骗子 法官怜悯车手减刑再缓刑
▲医师诊断一名车手智商仅66,比小学生还低,法官最后给予减刑再缓刑。(图/示意图/记者林世文摄)
一名21岁的廖姓男子担任诈骗车手,假冒检察官身分、持假公文与伪造的地检署印章向张姓女被害人取得存有50多万元的提款卡,离去时被到场的员警逮捕!南投地院法官审酌廖男年纪尚轻,但坦承犯案,加上患有有先天性智能障碍,智商仅66,因此判犯诈欺取财罪,处有期徒刑6月。不过,廖男上诉指称被羁押72天,也获得张女原谅,声请再减刑,台中高分院则宣告缓刑2年。
判决书提到,廖男、许男(另由检察官签分侦办)和另一名男子共组诈欺集团,陆续假冒「高雄市警察局林正闲警官」及「王清杰检察官」拨打电话给张姓被害人,假称对方涉嫌诈欺案件,须办理银行提款卡并交予指派的地检署专员,导致对方依约前往指定地点交付提款卡;而廖男则依诈骗集团成员前来领取存有50万元的提款卡,还将伪造的「台中地检署监管科收据(盖有台湾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印)」,不料立刻遭员警逮捕,全案因此曝光。
南投地方法院审理时考量廖男患有先天性智能障碍病症,有学习力差、智能偏低之情形,在此案仅是单纯领取提款卡的角色,涉案情节尚属轻微,无犯罪所得,所领取的提款卡也当场发还被害人,犯罪后始终坦承犯行,足认智识能力较差且确有悔过之意。
法官认为被害人所受损害尚属轻微,即使对廖男科以三人以上共同冒用公务员名义诈欺取财罪的最低度刑期,仍难符合罪刑相当性及比例原则,而有情轻法重之感,故依刑法第59条规定及大法官释字第263 号解释意旨,就此部分酌量减轻其刑,依加重诈欺判处6月徒刑。
而廖男委由律师上诉二审,指称自己被羁押72天,且获得张女的原谅,声明法官能再减刑;台中高分院驳回上诉,考量他已取得张女谅解,双方和解,宣告缓刑2年,全案可再上诉。
▼法官跟被害人不忍关诈骗车手。(图/达志/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