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酒驾竟还有保险可赔! 保险局研议撤除「酒偿险」

▲酒驾肇事致人死伤事故频传。(示意图记者陈玉翻摄)

记者戴瑞瑶台北报导

酒驾肇事致人死伤事故频传,法务部研议修法改列杀人罪。但今天(27日)立委指出,还有保险公司卖「酒偿险」,让驾驶人若因酒驾肇事要赔偿,超过法律责任费用保险公司理赔。对此,金管会当场承诺会研议撤除。

立委施义芳今天在立法院财委会上指出,目前市面上还有保险公司在贩售第三人责任险可以让保户附加「驾驶人受酒类影响附加条款」,其保障范围是驾驶人因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导致车外第三人体伤、死亡或财物损失时,在法律的赔偿责任内,且超过强制险及第三人责任险的部分,保险公司给付相关的费用。

顾立雄表示,当初是基于受害者能获取完整赔偿的立场推出的保单,但从保险原理来看,好像是鼓励酒驾者,1个月内会研议把此附加条款拿掉。

保险局长施琼华也回应,这是很早之前推出的附加险,当时是基于保护受害人角度推出,但现在很少保险公司有了。

其实,「酒驾附加条款」也是市场上常说的「酒偿险」。但不是只要有投保,酒驾就可以理赔,有限制若吐气酒精浓度25mg/L或血液酒精浓度50mg/dL内,才可以理赔,若酒驾者超出上述浓度,就属于公共危险罪,就算有酒偿险也不会理赔。另外,「酒偿险」是针对肇事造成「第三人」伤害理赔给第三方,不理赔酒驾者自己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