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皓明/保险代位 车主有保险为何还要我赔
▲遇到车祸案件要谈赔偿时,若有牵涉到理赔,要通知保险公司一同来处理,把纷争一次解决,以免私下和解后,又收到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图/视觉中国)
在马路上看到超跑,除了惊艳外,一般用路人的反应可能是,能闪多远先闪多远,假若不小心撞到车的话,赔偿费可是相当可观。而且就算你遇到霸气车主,跟你说车子有保险不用你赔,你也别开心得太早,因为之后找上你的,可能不是车主而是保险公司!
什么是保险代位?
依据《保险法》第53条规定,被保险人(车主)因为事故对第三人(肇事者)有赔偿请求权的时候,那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在理赔后,「代位」行使车主对于肇事者的损害请求权。但是保险公司代位请求的数额,不能超过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
假设在没有保险的情形,合理是由有过失的肇事者要赔偿车主的财产损失。但此时若车主有保险,车主可以跟肇事者要,又可以请求保险理赔,那车主是不是就获得两份赔偿了?
保险的主要目的并不在于获利,而是为了分散风险,车主只是把车祸无法获得赔偿的风险,提前透过保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因此车主获得保险赔偿后,对于肇事者的请求权会「法定移转」给保险公司,这时就由保险公司去向最终需要负责的肇事者来求偿。
不过,只有在财产保险,保险公司才会有代位权,其他如人寿保险、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依《保险法》的规定是没有代位权的,因为人身是无价的,很难说因为保险公司赔受伤的车主了,受伤车主再跟肇事者要,受伤车主就实际受有「获利」。也因此,人身保险的受伤车主在受领保险金后,仍可自己向加害人请求赔偿。
私下和解不行吗?
依据《保险法》第93条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和被保险人约定,除非保险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借故迟延,不然被保险人对第三人就其责任所为的承认、和解或赔偿,保险公司未参与这个过程的话可以不受拘束,否则可能会影响保险公司后续的代位求偿权。所以,若当事人有购买车祸相关保险,在谈和解或谈赔偿时,要记得通知保险公司参与和解的过程,以免影响自己理赔的权益。
而在遇到车祸案件要谈赔偿时,若有牵涉到理赔,也记得要通知保险公司一同来处理,把纷争一次解决,以免私下和解后,又收到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或发现申请理赔有问题,这才发现事情原来还没有结束!(本文转载自律师谈吉他粉丝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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