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车祸谈赔偿常搞错 很多人以为保险买高保额就赔多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保户邀请产险公司理赔员出席撞死行人车祸调解会,未料业者以有出席却未在和解书签名为由,推翻同意赔偿316万元。法界人士认为有的民众会误以为可用所投保保险金来取代全部赔偿金,而不愿自行负担,其实法官审理会视肇事责任比例判赔金额保险公司也是会按比例理赔合理金额。

该案是因为车主未注意车前状况且涉嫌超速,撞上违规穿越马路的行人,酿成死亡车祸后,认为她所投保的汽车第三人责任险保额150万元,加上强制险死亡给付额200万元,共有350万元的保险范围,便邀请产险公司理赔员陪同下出席调解会,同意赔偿对方316万元,而这个金额以前述共350万元的保额也足以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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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后产险公司要给付保险金时表示,理赔员虽有出席当日调解会,但已表达只能理赔强制险死亡给付200万+第三人责任险的30万元=230万元,故只给付230万保险金,而非保户以为可获赔316万元做为和解金。

律师韦德表示,民众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致侵害他人权益,譬如说造成对方体伤(受伤、死亡)及财物(所驾驶的车辆、车内物品、随身手机物品等)到到损坏,通常法官会待车祸鉴定报告厘清肇事责任归属之后,按比例判决赔偿金额,而且会纳入车辆等物品的折旧率计算。

而这笔赔偿金额在法律规定原本就是须由肇事民众自行负担,非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给对方,但保户可将此笔保险理赔金转做为车祸和解金一部分,也就是透过保险转嫁自己要负担的一些风险

刘韦德强调,由于产险公司所提供的汽机车相关保险,也是会视保户的肇事责任比例,计算合理金额予与理赔,非保户以为买了多少的保额,保险公司就会照全额加以理赔(譬如:非买了汽车第三责任险保额150万元就会理赔全额150万元)。民众须对这一点有所认知及了解。

本刊辟有《车祸调解达人》栏目,主要是提供民众处理车祸协商过程时,须要注意的相关交通法规、事故鉴定书判读、法律、保险等相关咨询。民众可电邮至leehuihsuan@ettoday.net 洽询,信中务必留下可让记者联络电话谢谢

▼车祸示意图,非本案事故现场。(图/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