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车主保第三人责任险 转移赔偿金

▲有些车主可能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才警觉未多加投保汽车保险而发生财务缺口。(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有7成5车主知道即使新车开了几年,光是投保强制险恐怕还不足够,会再投保任意第三人责任险,以降低负担高额车祸赔偿费风险,那你是有相同避险观念的车主?还是在未投保的2成5里?

根据保险事业发展中心的统计,2016年的强制车险投保率有99.24%,任意第三人责任险的投保率75.20%,二者相差近25%为未投保任意第三人责任险的比率。而该年度交通部登记车辆有784万2千多辆,强制车险有效件数达778万3千多件,任意第三人责任险签单件数初估589万7千多件。

商美邦人寿车险达人林建良说,有加保第三人责任险体伤或死亡每人300万以及财损险50万元,如果没有人员伤亡,只有单纯财物损失,就有50万元的保障。这样的保障,汽车一天的保费约15元左右、机车一天约6元(实际保费依年龄肇事加减费而定)。

而强制汽车责任保险给付标准的几个大项为:死亡200万元,残废依等级最高200万元,医疗费用最高上限20万元。

「第三人责任保险」理赔的范围细分成体伤或死亡、财物损失这二个险种,保障的范围为被保险人驾驶车辆发生事故,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第三人请求时。第一人指的是我方驾驶,第二人是我方乘客,这二者以外皆是第三人。

当交通事故遇到死亡案件且和解超过200万(实务上超过居多),或是医疗费用逾20万元,这都已经超过强制险最高理赔上限,若有再加保第三人责任便可再理赔。

工作损失、精神慰抚金、财物损失这几项,因为都不在强制险理赔范围内,便是从其加保的第三人责任险,来转移事故发生时所负担的民事赔偿责任。

保发中心副总许煌明说,从2015年到2016年的任意车险投保率来看已增加3%,逐渐拉近与强制险的投保率而达到75%,显见越多车主了解「强制险」与「任意第三人责任险」之间的差异,而未来仍会加强宣导,拉近二者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