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押不押」被告? 台湾羁押制度的3大问题在这

法官判断是否羁押的标准不一,许多因素往往会影响结果。(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张曼苹/台北报导

每当社会发生重大案件大众往往关注的并非犯罪本身,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否遭羁押,即使法官裁决以高额金额交保,仍会引发社会舆论,但「押或不押」的标准到底在哪?律师罗名威认为,现行羁押制度有3个问题需思考,分别为羁押标准不一、检辩武器不对等以及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案

「首先,要先思考羁押目的是什么?」罗名威表示,羁押制度主要是要确保日后司法程序顺利进行,会被裁定羁押主要是符合3个可能性,即为逃亡、串证、灭证,法官再决定要不要押你之前,通常都会询问是否有国外护照绿卡或调出入境资料等,但并不是要等到百分百确定你会逃亡才押你,而是会去看你本身条件、或行动,且基本上台湾法院都是轮值轮班,法官不见得都有羁押经验,或有一套自己的标准,判断的标准可能就较不一定。

罗名威解释,通常法官在考虑是否要裁决羁押前有3个阶段,第一是犯罪嫌疑大不大,第二为是否有逃亡的可能性,最后还要看有没有其必要性,「必要性的取决」这部分其实最难,因为完全没有规定,纯粹是靠法官的判断,这很主观,前面的逃亡、串证、灭证都要有相当的事实显示其可能性,但就「必要性」而言,纯粹为法官觉得有羁押之必要,因此「必要」两个字就是法官的裁量权

现今大众普遍将羁押当成一种「惩罚」,罗名威表示,案件会受到关注大多有两种状况,其一为受害者极为弱势,法官在必要性上就会考虑多一些;再来就是受害者众多,通常是吸金团体诈骗集团等,这种状况下被押的机率也高。另外,在现在特殊环境下,法官也不可能完全不管外界声音,在还没决定是否羁押前,一举一动都受到社会关注,若让被告交保,民众就会开始指责法院不公,长久下来难免影响法官判断的标准。

为解决这个问题,台北地院今年将要设置的「强制处分专庭」,罗名威认为,5名法官专门处理羁押等强制处分,未来案件看多了,累积足够的经验,标准就会趋于一致,最后形成稳定、可预测的标准,也让民众能信服

至于检辩武器不对等,由于检方目前在庭上属主动的那方,手上有什么武器,被告是看不到的,他们也往往不知道自己为何遭羁押,因此今年大法官737解释要求一年内要修法,让辩护律师在羁押庭时能阅卷,虽然供阅卷后,串证的危险性有可能提高,但不能假设被告都会去做这件事情,而阻断被告合理答辩的机会,这将是往检辩对等的方向再前进一步。

最后,是否有比羁押更好的替代方案?罗名威坦言,无论法官裁定交保金额再高,民众还是会质疑不公,但其实我们不能假设每个人都会逃亡,因为被告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都需推定其为无罪,且被羁押真的很痛苦,看守所里的环境对人来说是很大的折磨,因此法官非到不得已,也不会想要押人,所以才会想替代方案,交保金额也越拉越高,或采取定期警局报到等,只要去想替代方案,基于保障人权也确保接下来司法程序能进行,这个方向就是对的。

▼羁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真的是最好的方法吗?(图/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