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电影院强摸14岁女友下体 分饰两角诱骗少女视讯存裸照

戴姓男子性侵14岁少女、强拍裸照,也对其闺蜜下手,私存裸聊截图,一审未和解遭重判,二审高雄高分院审酌他已与2少女和解,判其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本报资料照)

戴姓男子服役期间透过脸书与一名14岁少女交往,不但怂恿少女拍裸照,还在电影院内强摸少女下体,分手后更以裸照逼见面。少女不从,戴男就在IG开分身,谎称自己是戴男好友,只要介绍女友给他就能阻止戴男骚扰。没想到少女还真引介闺蜜给戴男认识,害闺蜜被同样手法残害,两女父母得知此事后报警提告。高雄高分院审酌他已与2少女和解,判其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可上诉。

2020年5月,戴男透过脸书认识一名14岁少女,两人互有好感进而交往。戴男平时在军营内寂寞难耐,便怂恿少女自拍胸部裸露照片让他观赏,少女基于信任不疑有他,只想满足男友的需求,乖乖照办。

某日,戴男休假带着少女到十全商圈某电影院约会,电影看到一半,戴男竟然直接把手伸进少女内裤,抚摸下体得手。两人交往不到1年就分手,但戴男仍想邀约少女外出。少女不想,竟遭戴男恐吓、扬言散布裸照。少女吓到立刻跟爸爸说,报警提告。

戴男挨告后不但没有收敛,2021年4月某日,竟在另一个社群平台上开假帐号,谎称自己是戴男的「友人」,有办法帮少女摆脱戴男的纠缠,前提是帮他介绍女友。

少女信以为真,询问自己的闺蜜想不想交男友,没想到闺蜜一口答应,在社群平台上与戴男的假帐号互加好友。2人视讯时,戴男不断怂恿少女脱掉衣服,拍胸部、下体给他看。少女凹不过戴男,裸露几秒后便关掉视讯。戴男不满足,直接打电话要少女再开视讯,少女不从,戴男竟恐吓「小心我去学校弄妳」,少女惊恐之余向妈妈求助,报警提告。

法官发现,戴男除了私自存下少女裸照,用假帐号和少女闺蜜视讯时,还偷偷截图,存在手机中。一审时,戴男尚未与2两女和解遭重判。

上诉至二审,法官认为,戴男事后已与2名少女各以15万元和解,恶性尚非重大不赦,2名少女也请求法官给予戴男缓刑,高雄高分院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戴男10月、可易科罚金;另判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应提供义务劳务240小时,全案仍可上诉。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