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偷拍大学生女友性爱照恐吓「外流」 小气讨请客费用惨了

军人偷拍大学生女友性爱照 ,恐吓「外流」小气讨交往期间费用惨了。(图:shutterstock/达志)

1名女大学生小美与刘姓军人交往,某次前往台南游玩时双方发生性关系,未料遭刘男偷拍,事后小美发现影片愤而提分手,刘男竟多次传讯息恐吓要散布性爱影像,逼小美还交往期间的花费4万2千元,小美汇2千元后,刘仍继续恐吓,最后逼得小美提告。法院审理后依恐吓取财罪判刘男6个月徒刑,并须赔偿20万2千元。

根据判决书,女大学生小美与刘姓军人原本为男女朋友关系,两人于民国111年10月间前往台南市游玩,在男友住处发生性行为,遭到男友用手机录下性爱过程,事后小美发现遭到偷拍,气得提出分手,而刘男也不断对小美威胁要散布性爱片,气得小美对刘男提告恐吓取财,刘男因此遭判刑6个月。

法官调查,刘男不满双方交往期间出游时,都是由他付费,因此用LINE传送「有你的不雅照,不还或直接给我封锁我直接把它流出,告我也可以,但我已经存好几份档了有一些也交给我朋友保管了 我跟他们说如果我怎样就把它们流出去」、「我会传给妳全家人及朋友,甚至跟你靠近的人我都会传,我也截图你粉丝跟追踪名单了」。男方还向小美强索4万2千元,小美因此心生畏惧,还汇款2千元给他。

法官又查出,民国112年1月某日,刘男又用LINE通讯软体传送:「什么时候还钱,是不是要逼我把照片流出去」给小美,让小美心生畏惧,又提出附带精神赔偿40万。

刘男在审理时,愿意分期赔偿20万,法官认定刘男涉嫌偷拍、恐吓,应一次性赔偿20万2千元精神慰抚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