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罚单加一句「赶时间,未签收」再寄出 天兵警GG惹
新北市芦洲警分局德音派出所李姓警员今年10月在五股区新五路和自强路口执行勤务,并取缔5名逆向行驶的民众,开罚单时却没有当场请民众签收,反而是事后才改用邮寄。其中一名李姓妇人收到罚单看到上面注明「赶时间,未签收」,但当下她根本没有在赶时间,于是愤而向督察室检举,李员日前也因此被起诉。
李姓警员今年10月30日晚间在新五路和自强路口取缔违规逆向,一共拦查5名民众,但他开立罚单时没有当场请民众签收,而是先拍下身分证及车牌号码,等到返回派出所再填写完整,最后还加上一句「赶时间,未签收」并邮寄出去。
▲在民众没有「无法签收或拒绝签收」的情况下,警员开单必须按照流程。(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李妇自知违规在先,收到罚单也只能认了,没想到她打开一看,发现罚单上竟然还多了一行标注,她认为自己当下没有在赶时间也没有拒绝签收,却无故「揹黑锅」,气得直接向警局的督察室检举。
巧合的是,李员知道遭检举后,还透过关系想与李妇和解,没想到反而是火上浇油。检方侦讯其他4名挨罚的民众,所有人皆表示当时没有在赶时间;李员则提出勤务表强调,民众违规是事实,当天他还有其他勤务要赶到别的地方支援,所以才没有开单后立即请违规者签收。
检方认为,5名违规者都说警员没有表明自己赶时间,他们也都愿意签收罚单;李员虽然才24岁但已从警3年,应该不会不知道规矩,值勤时却想便宜行事,私下和解也未透过公部门处理,日前依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