刊「胜率最高离婚律师」广告太膨风?女律师惩戒下场出炉

法务部

高雄市许姓女律师,因在GOOGLE刊登「胜率最高离婚律师」广告,并于其主持的律师事务所网站介绍为「高雄最强律师免费法律顾问」等内容,律师惩戒委员会认为她以夸大不实文字,膨风打官司胜诉率,借此推展业务,违反《律师法》,决议给予警告,要求她须自费接受6小时律师伦理规范研习。

许女于GOOGLE搜寻页面刊登内容为「胜率最高离婚律师」广告,并于其主持的律师事务所网站介绍「在高雄地区深耕34年」、「事务所集结高雄律师团队、台南律师团队、屏东律师团队,拥有30多年开庭经验」、「这些都是事务所替客户所提供的服务,30几年的经验…」及「高雄律师最强律师免费法律顾问」,高雄律师公会认为她以夸大不实文字推展业务,违反《律师法》移付惩戒。

律师公会认为,依《律师法》第40条规定,律师不得以夸大不实、不正当之方法推展业务;另《律师伦理规范》第12条规定,律师不得以夸大不实或引人错误之宣传推展业务;《律师推展业务规范》第4条规定,律师推展业务不得有夸大或使人抱有过度期待、第5条规定律师推展业务,不得表示诉讼之胜诉率等,许女作法已明显违反相关规定。

许女答辩,她架设官方网站、粉丝专页委托广告公司进行广告,均表明她姓名及事务所名称,没有违反《律师推展业务规范》相关行为,是由有法律需求之民众上网输入关键字后,再点选她官方网站、粉丝专页,她是被动等待当事人联系。

她说,当事人来事务所咨询,若显无可能胜诉之案件亦会将诉讼风险分析予当事人,她知悉《律师法》有规定不可告知胜诉或保证胜诉等行为,是一时未做好监督所致,发现后已立刻督促广告公司将该标题下架、并告知严重性。许强调,她绝无再犯之可能,请求律惩会考量她是初犯,给予从轻处分。

律惩会认为,许女刊登夸大不实之广告推展律师业务,将让社会大众产生误信之期待,考量她事后已修改广告文字,决议给予许女警告,并须自费接受6小时律师伦理规范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