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关3年!香港侮辱国歌遭质疑「定义模糊」 林郑月娥:这是普通常识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图/翻摄自香港政府官网

记者林彦臣综合报导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日前警告香港民众,不要以身试法侮辱国歌,以本地立法形式落实《国歌法》的立法,是对一国两制精神的尊重,只要民众尊重国歌,就不用担心会受到处理。

综合港媒报导,外界曾质疑「侮辱」的定义为何?林郑月娥对此表示,这是普通常识,难以明确写出,但相信公众是有理性的。

香港民主派议员坚定反对这项立法草案,他们说,这项法案定义太含糊,特别是在界定当局可能认为是一种侮辱行为的时候。香港建制派对于《国歌法》立场相对支持,他们认为球迷嘘国歌、或是在升旗示威都应该受到惩罚

▲ 香港立法,故意篡改、侮辱国歌属于犯罪行为。(图/CFP)

根据这项立法草案,将把不尊重国歌定为刑事犯罪,可处罚款港币5万元或监禁3年。林郑月娥指出,制定这项立法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尊重国歌,二是要规范行为。

香港国歌立法草案上星期五公布,下周三(1月23日)将提交立法会一读和二读。2017年11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在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增加全国性法律《国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