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更激怒?杀妻案保护令全没效 搬家、换工作较有用

杀妻案死者妹妹控诉。(图/记者杨佩琪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汐止10日发生持枪杀妻案,凶嫌施信诚最后投案,但死者的妹妹昨天(23日)控诉姊姊长期遭虐,申请保护令、诉请离婚根本没用,「法律漏洞害死我姐姐。」而这样的案例其实不是第一遭,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康淑华表示,「加害人可能知道有保护令,更激怒他。」比起来搬家或换工作更有用。

施信诚残忍杀妻,遭死者妹妹控诉在演戏,保护令根本没用,另外2009年高雄也发生过,孙子杀死嬷,就保护令上没写要保持距离,造成憾事,康淑华接受《东森新闻》访问时说,「加害人也有可能知道,妇女有申请保护令,更激怒他一些情绪。」更可能达成反效果,因此其效力引发外界讨论。

保护令申请后的确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之后一定要到警察找家防官,保持密切联络,先设立临时巡逻箱,并加强巡逻,康淑华也说,「有生活生命安全疑虑的,才会核发保护令,法官在离婚判决时,也都会考量进去。」保护令最有效的其实是后续的离婚官司,如果真要躲避骚扰,搬家和换工作更有效,或是请警察多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