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老婆卖房逼离家!人夫独养4子女 苦等18年才放生
周姓男子指控妻子离家长达18年,不仅在外积欠赌债,还在未经过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子出售,导致他和4名子女无家可归,因此决定提告离婚;次子也证称,只有在小学时曾接到母亲打回来的电话,「她离家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家里见过她」。由于周妻经通知皆未到庭,也没有提出任何声明反驳,新北地院日前裁准两人离婚,全案仍可上诉。
▲周男控诉妻子抛夫弃子。(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案当事人无关,下同)
周男在判决书中主张,他是在1985年2月间结婚,婚后育有4名子女,妻子却在2002年6月18日无故离家,至今18年都没有回来,「我到处寻找,但不论是岳父母或亲朋好友,都联络不上人。我独自扶养4名子女,她却完全不闻不问,根本就是存心抛夫弃子,不顾家庭生计。」
周男接着指控,妻子离家期间在外赌博欠债,经新北地检署缓起诉处分,但还是经常有不明人士跑来家里讨债,「结婚时,我母亲购买一间房子并登记在我名下,她却在未经过我的同意之下将房子出售,导致我和孩子们无家可归,每天都活在恐惧之中,忧郁成疾」,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这才决定向法院诉请离婚。
两人的次子也证称,母亲是在他就读幼稚园时离开的,兄弟姊妹4人是由父亲独力扶养长大,「母亲离家后,我没有在家里见过她,但曾在小学期间接过电话,打来只是问我在干嘛,而且久久才接到一次电话,早就忘记次数了」,但他没有见过有谁上门讨债,至今也都一直住在该房子里,没有搬过家。
▲周男指控妻子擅自卖掉房子。
而周妻经过合法通知皆未到庭,也没有出示任何书状声明。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周妻赌博遭检方缓起诉的部分是事实,但周男声称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实际上却是在其他人名下,加上次子证称没有遇过讨债人,也从未搬离住家,他们一家人现在仍住在该房子内,「擅自卖房」这部分显然有争议。
法官表示,考量到周妻的确已经离家长达18年,这段期间都是周男独自扶养子女,想要离婚,妻子却始终不愿出面讨论,可见双方都已无意维持这段婚姻,加上可归责程度是女方较重,最终裁定准许丈夫的请求,判两人离婚,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