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侯建业专栏-投资越南前必作功课:法令及营运成本评估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海外业务发展中心 驻越南合伙人执业会计师吴政谚
近来因中美贸易壁垒升温,带动一波在中国的台资企业转进越南热潮,然而从语言、法令及劳工条件等差异看来,台商过去在中国成功经验恐无法直接复制,正确来说,不可将在中国行之有年的惯例、实务或潜规则,视为理所当然在越南一体适用。相反的,应在投资前先强化对越南法规了解,再听取越南发展已久的台商经验作为辅助,借此辨识规定与实务之间的差距。
根据过往经验,投资前期的资讯采集及分析所花费物力,占整体投资金额不到百分之一,却关键 决定企业在越南投资是否误走冤枉路。在台湾视为简易取得的各项证照,在越南定要步步为营,一但错失申请,小则费时变更错失商机,大则可能造成资金无法顺利汇回。
大致来说,在越南投资必须先建立下列面向资讯库:
‧投资及营业相关执照取得:受环保规范制程、厂房建照、及出租厂房许可等,会因文件不完备致行政审核延迟。
‧进出口税费、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已就享租税优惠、重大关联方交易、持续亏损、重大增值税退税之企业列为查核重点。
以下就企业决定越南投资报酬时,常忽略元素作一说明,供有意加入企业参考。
(1)加工出口企业(EPE)
性质类似台湾加工出口区内的保税工厂,专责进口生产外销为主的产品,并享有免适用增值税及关税的优惠;同样的,在越南境内购买含增值税的劳务及商品,也不得办理抵减及退税,但可将此进项增值税视为费用,作为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的抵减项目。
(2)增值税
近年来在税务革新后,不论来料加工及进料加工身分的税务待遇几近相同,但应特别注意:
设备:建厂期间之进口设备,其进项增值税余额超过三亿越盾(约当台币40万)可办理退税,惟常见因进口程序或其他瑕疵造成无法如数退税情形。
原物料:出口企业若累积应退税金额大于越盾三亿以上,最高可退回当期外销金额10%的税款。
(3)关税
企业来到越南多看中东协与欧美之间的关税减免,惟中美双方加征关税的关键为原产地的认定,而不是以货物的起运点或贸易国为判断依据。越南的原产地证明需以国际商品统一代码查验最优惠国所给予税率,并证实越南境内加工产品已发生实质性改变,才能主张越南为原产地。
(4)土地使用权
相关租金一次付清情况下方得办理抵押设定、分租(需先取得出租营业许可)、转让(工业区内需经管理局同意)、或以土地作价入股。
(5)资本利得税
草案现正于国会审议中,最快于2019年起施行.修法方向由原先股权买卖获利时课征20%,考量稽征成本过高,调整为就买卖金额课征2%,并陆续有判例显示透过海外间接股权交易实质买卖越南企业,仍适用越南资本利得税征缴。
(本文作者为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海外业务发展中心 驻越南合伙人执业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