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侯建业专栏-投资越南前必作功课:法令及营运成本评估

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海外业务发展中心越南合伙人执业会计师吴政谚

近来因中美贸易壁垒升温,带动一波在中国台资企业转进越南热潮,然而从语言、法令劳工条件等差异看来,台商过去在中国成功经验无法直接复制,正确来说,不可将在中国行之有年的惯例、实务潜规则,视为理所当然在越南一体适用。相反的,应在投资前先强化对越南法规了解,再听取越南发展已久的台商经验作为辅助,借此辨识规定与实务之间的差距。

根据过往经验,投资前期的资讯采集及分析所花费物力,占整体投资金额不到百分之一,却关键 决定企业在越南投资是否误走冤枉路。在台湾视为简易取得的各项证照,在越南定要步步为营,一但错失申请,小则费时变更错失商机大则可能造成资金无法顺利汇回。

大致来说,在越南投资必须先建立下列面向资讯库:

‧投资架构:境外股权规画厂房取得方式

‧投资及营业相关执照取得:受环保规范制程、厂房建照、及出租厂房许可等,会因文件不完备致行政审核延迟。

‧进出口税费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已就享租税优惠、重大关联方交易、持续亏损、重大增值税退税之企业列为查核重点。

‧劳动成本外籍员工支薪方式、社会保险负担及劳动效率

以下就企业决定越南投资报酬时,常忽略元素作一说明,供有意加入企业参考。

(1)加工出口企业(EPE)

性质类似台湾加工出口区内的保税工厂,专责进口生产外销为主的产品,并享有免适用增值税及关税的优惠;同样的,在越南境内购买含增值税的劳务商品,也不得办理抵减及退税,但可将此进项增值税视为费用,作为申报企业所得税时的抵减项目。

(2)增值税

近年来在税务革新后,不论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身分的税务待遇几近相同,但应特别注意:

设备:建厂期间之进口设备,其进项增值税余额超过三亿越盾(约当台币40万)可办理退税,惟常见因进口程序或其他瑕疵造成无法如数退税情形。

物料:出口企业若累积应退税金额大于越盾三亿以上,最高可退回当期外销金额10%的税款

(3)关税

企业来到越南多看中东协与欧美之间的关税减免,惟中美双方加征关税的关键为原产地的认定,而不是以货物的起运点贸易国为判断依据。越南的原产地证明需以国际商品统一代码查验最优惠国所给予税率,并证实越南境内加工产品已发生实质性改变,才能主张越南为原产地。

(4)土地使用权

相关租金一次付清情况下方得办理抵押设定、分租(需先取得出租营业许可)、转让(工业区内需经管理局同意)、或以土地作价入股。

(5)资本利得税

草案现正于国会审议中,最快于2019年起施行.修法方向由原先股权买卖获利时课征20%,考量稽征成本过高,调整为就买卖金额课征2%,并陆续有判例显示透过海外间接股权交易实质买卖越南企业,仍适用越南资本利得税征缴。

(本文作者为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海外业务发展中心 驻越南合伙人执业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