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欠1000万土地增值税照去日本玩 一餐吃2500法官还说没关系

日本旅游示意图。(图/资料画面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钟姓妇人拥有大量土地,但她积欠1000多万土地增值税没缴,竟还跟女儿飞到日本玩乐,更在某餐厅一次消费台币2500万元,因此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声请管收,认为她根本不是没钱,但一审、二审都被法官驳回,因为去日本的花费是「女儿请的」,无关她有没有钱。

据判决书,执行署人员认为,早就已经通知钟妇依行政执行法第17条之1规定,她必须禁止奢华生活,但后来去年至今她就飞去日本3次,还能在餐厅单笔消费2485元, 应当是有相当资力可缴欠税,因此要求今年4月20日前清偿或提供相当担保,但她还是不履行。

执行署声请管收后,法官认为钟妇以高龄73岁,步履蹒跚,又有躁郁症,需依赖他人照顾,出国的机票和生活费用都由女儿负担,是因孝顺、担心母亲无法独自在台生活才带出国,并无不妥因此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