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侯建业专栏-印尼认定加密资产属数位商品 交易应课税
叶建郎图/KPMG安侯建业提供
印尼政府对加密资产持开放支持态度,加上行动装置app操作交易之便利性以及新冠疫情促使经济数位转型,比特币(Bitcoin)、以太币(Ether)、波卡币(Polkadot)等加密资产成为印尼人们于股票以外之热门投资标的。根据加密货币服务提供商2021年统计数据,印尼拥有加密资产之人数虽已超过700万人,却仅占总人口数2.66%,意味着加密货币市场有无穷之成长潜力。
在加密货币蓬勃发展之同时,印尼商品期货交易监管局(BAPPEBTI)也颁布多项条例,其中包含财政部第68/PMK.03/2022号条例(下称PMK68),该条例明定加密资产为数位商品,其交易自今(2022)年5月1日起需课征所得税及增值税。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海外业务发展中心印尼区主持会计师叶建郎说明,关于所得税部分,除卖家交易加密资产须按交易金额的0.1%「如透过未获商品期货交易监管局核准之电子商务交易运营商(Penyelenggara Perdagangan Melalui Sistem Elektronik,下称PPMSE)交易者为0.2%」课征外,PMK68也规定验证商(俗称矿工,Miners)提供加密资产系统区块奖励收入或交易验证服务收入应按0.1%课征,而提供加密资产交易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则依据现行所得税法计算课税所得并按22%税率课征所得税。
除上述所得税外,亦有增值税课征之适用,其税额按照加密资产交易金额的1%(如透过未获商品期货交易监管局核准之PPMSE交易者为2%),及加密资产系统区块奖励收入或交易验证服务收入的10%,乘上现行增值税税率11%计算;至于电子商务交易运营商所提供加密资产交易之电子设施服务,应就服务收入按11%税率课征增值税。
加密资产交易日趋兴盛,不论是以法定货币或其他货物或劳务为交易对价或是加密资产间的交换,都突破了旧有传统交易框架,因此印尼政府透过PMK68为参与加密资产市场之各方制定明确基本税收规则,另一方面也同时保护印尼国内加密资产市场课税权。
叶建郎表示,印尼PMK68可作为我国导入加密资产课税制度之参考,而在国内目前未有相关课税规范颁布之情况下,台商对于加密资产交易之税法遵从,宜洽询专业机构意见,如在印尼进行加密资产相关交易,因我国与印尼有签订租税协定,得检附台湾税局核发的居住者证明,向印尼申请当地税捐减免,以合法节省租税负担并维护自身权益。(本文作者为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海外业务发展中心印尼区主持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