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出售实名制明日起跑 财政部定调:特约药局免开发票

药局明日起开卖实名制口罩,可以不用发票。(图/记者黄军玮摄)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因应武汉肺炎疫情政府实施实名制购买口罩政策明(6)日上路,政府规范每一人7天之内只能买2片;财政部今(5)日核释,健保特约药局因应武汉肺炎疫情,在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成立期间,受政府机关委托,依政府机关规定价格代售征用口罩取得的款项全数交该委托机关解缴公库者,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5条规定免课征营业税,免开立统一发票。

财政部说明,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持续升温,配合疫情指挥中心宣布,自109年2月6日起口罩贩售采实名制,由邮局配送政府征用的口罩至健保特约药局委托代售。

依传染病防治法第55条规予以释明,药局是依政府机关规定价格代售征用或配销之防疫物资(口罩),其出售收入全数交该委托机关解缴公库者,免课征营业税可以免营业税,以利征纳双方遵循。

外界也好奇,超商也代卖口罩一次三片,却有开立统一发票,财政部解释,因为超商是属于营业人,销售商品必须要开立发票,但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规范,也可以免营业税;至于药局是执行业务,非营业人而且代政府销售口罩,也没有收取费用利润,所以也没有所得,所以也免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