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12区长公务车「公车私用」 遭市议员质询砲轰
▲桃园市12区长公务车「公车私用」,遭市议员质询砲轰。(图/市议会提供)
桃园市议会27日进行市府民政局和12位区长工作报告,议员们质询重点在各区长使用公务车的情形?并揪出有区长使用公务车,南下旅游「公车私用」情形,被指的杨梅区长姚敦明主动认错并表示,已把违规使用的费用缴到公库,并自请处分;副市长游建华表示,日后将要求市府所有首长们使用公务车一定合法规。
这场区长公务车「公车私用」情形,引起市议员徐玉树、黄敬平、黄婉如、万美玲和刘茂群等轮番砲轰。徐玉树表示,公务人员做任何的事都必需依法行事,不能有违反任何规定,所以,他还是要提醒市府的所有公务人员都要依法做事,不论事的大小都要如此。
黄敬平说,12区长是地方首长,依法令规定局长和区长的座车不同类型,依不同职等有不同要求,有一定派车规定,如果有不实填具,也会有违法之事。黄婉如指出,依规定要12职等以上的首长才有公务车,区长合适使用公务车吗?
万美玲和刘茂群更直接要求各区长们,表明个人是否有公务车私用情形?刘茂群更直接的说,8位区长不当使用公务车,有必要送检调单位调查,每位区长的里程都不一样,差太多,有部份首长把司机像当佣人在使唤,市府应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