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陳時中「部長好酒量」 醫師陳世瑀收賄1263萬最終判決出爐

卫生福利部前部长陈时中疫情期间参加餐叙未戴口罩唱歌,席间起哄「部长好酒量」的医师陈世瑀,2009年担任台北县立医院心脏内科主任时,向多家医材厂商收回1263万元回扣而遭起诉,最高法院依收受贿赂、洗钱等5罪各判10月至2年4月不等徒刑,褫夺公权2到3年,没收犯罪所得,全案定谳,检方将声请定应执行刑。

陈世瑀(原名陈识中)自2009年3月1日起,受雇为台北县立医院约用医师并担任心脏内科主任职务,筹措医院成立心导管中心相关业务,并担任采购案招标文件复审人员,复审结果可决定投标厂商是否可以参与投标。

陈同年起至2010年10月18日期间,就「高阶心脏彩色超音波仪采购案」收取博而美国际公司人员支付的57万元贿款;就「全页式解析心电图机采购案」收取宜德医材公司支付的5万元贿赂;就「24小时心电图分析系统采购案」收取宜德支付的15万400元贿款。

另外,从「手提式心脏血管彩色超音波机组采购案」拿了宜德36万2857元;而在「心血管照护中心租赁采购案」则收取德全立仪器公司支付的1155万4400元,为隐匿因贪污取得贿赂的洗钱犯意,陈将此标案贿款中的200万元,分次汇入当时女友,也是现在妻子的帐户。

一审判决陈12年徒刑,二审认为足以认定陈犯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和洗钱部,也适用刑事妥速审判法、证人保护法规定减刑,而一审未依规定减刑,判12年徒刑有违误,改依购办公用器材收取回扣罪5罪、洗钱防制法洗钱行为罪各判处1年至2年6月不等徒刑,最高法院认为调查不备,撤销部分有罪部分,发回高院更审。

更一审审酌陈世瑀犯本案之前没有其他前科,素行尚可,具博士学位、在公立医院担任科主任职位,是社会中坚人士,又负责规划建置县立医院心脏科设备及规模,其中「高阶心脏彩色超音波仪采购案」收贿案已判刑2年确定。

更一审指出,另外4个标案影响国家医疗资源支付分配,也攸关国计民生,但他却未善尽职务,借由职务从中牟利,依收受贿赂、洗钱等5罪各判10月至2年4月不等徒刑,褫夺公权2到3年;最高法院认为更一审判决认事用法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而定谳。

医师陈世瑀(原名陈识中)曾大赞陈时中(右)「部长好酒量」。图/取自网路

医师陈世瑀(原名陈识中)。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