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财通」开闸在即 提升公募跨境业务影响力

串接大陆香港的「跨境理财通」业务推进即将上路。(示意图/shutterstock)

近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发布,投资盼望已久的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开通在即。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跨境理财通」业务将丰富跨境机制下的可投资品种,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R1」至「R3」风险的公募基金纳入「北向通」投资范围,有利于更好地服务港澳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在跨境业务中的影响力

该《实施细则》明确指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总额度暂定为1500亿元人民币,单个投资者投资额度为100万元人民币。上投摩根基金表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是继QFII、QDII、基金互认、陆港通债券通之后的又一跨境机制,进一步丰富了可投资的产品标的,在投资区域配置上也进一步多元化

根据《证券时报报导,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广东银保监局、深圳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深圳证监局共同发布《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5月7日香港证监跟进公布了从香港当地监管角度出发的业务细则;香港特区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同日表示,大湾区跨境理财通业务很快便会落实推出。

「跨境理财通」分为「北向通」、「南向通」。其中北向通指港澳投资者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代销银行开立个人投资帐户,购买大陆代销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的大陆投资者在港澳销售银行开立个人投资帐户,购买港澳销售银行销售的投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