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侵权恐被罚12亿 腾讯举报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深圳快播科技公司因为涉嫌多次严重盗版,可能面临2.6亿元人民币(约12亿元台币)的罚款深圳市市场监管局17日透露,罚款数字是以快播的非法经营额处3倍罚款计算而来。另外,这次案件的第一投诉人是腾讯公司。

5月20日,网上消息指出,快播涉嫌多次严重盗版,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快播深圳总部,送达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拟对快播处以2.6亿元人民币(人民币,下同)。相关负责人接受媒体访问时证实,上述罚金数字准确,但强调处罚正式生效还要走完相关流程

▲快播是大陆宅男看片必备神器

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本月17日举行听证会,除了听证组、案件调查人员当事人快播之外,参与的还有腾讯、乐视及优酷等。据悉,腾讯是最主要的被侵权方,监管局在接到腾讯投诉后调查确定,快播未经许可,透过网路公众传播腾讯已拥有独占性资讯网路传播权的《北京爱情故事》等影视剧综艺作品

由于案件涉及商业秘密,这场听证会并没有公开,仅开放5分钟左右让媒体拍摄。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处长曾尧东表示,听证组会在听证会结束后,根据各方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听证笔录、报告及建议提交监管局,由监管局作出最终罚款决定。

关于2.6亿元这个数字,曾尧东说,是以快播的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处3倍罚款计算而来。据解释,按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对于侵犯版权获得的非法收入,可按照其营业额处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而快播属于「屡犯」,一直没有改正,影响恶劣,因此从情节上考虑,选择3倍中间数进行处罚。

虽然没有旁听,但《每日经济新闻》在听证会后采访各方,发现意见并不一致。腾讯代理律师徐刚认为,快播侵权主要有三点,一是提供大量链接,二是提供深度链接,三是提供内容编辑

在徐刚看来,被侵权方提供的证据充足、有力、事实清楚,快播公司根本无法反驳。据报导,「在徐刚的听证桌上堆着两摞约20公分厚的资料」。

而快播代理律师彭章键坚称,快播没有侵权,不应该被开出巨额罚款。彭章键指出,快播不是内容提供者,它只提供链接,这不能说明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