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带大陆摄影师登舰 钮承泽判5个月支付国库60万

地方中心高雄报导

导演钮承泽拍摄电影军中乐园》时,因挟带大陆摄影师到高雄左营军港勘景触法案,高雄地院7日下午宣判,钮承泽判刑5个月,得易科罚金15万,缓刑2年并应支付国库60万元;全案可上诉。

钮承泽2013年6月间,挟带大陆籍摄影师曹郁进入左营军港勘景,误触《要塞堡垒地带法》;10月6日他在男主角阮经天的陪同下到高雄出庭,坦承因一时无知而鲁莽触法,但强调热爱台湾,盼所有不实的指控、恶意的攻击可以到此停止。

高雄地院表示,钮承泽共同犯《要塞堡垒地带法》第10条第1项之非法出入罪,处有期徒刑5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约15万元);缓刑2年,并应向公库支付新台币60万元,及应向检察官指定之政府机关、政府机构行政法人、社区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机构或团体,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