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妇联会暂时保住了!法院裁定:「别再收政治献金」就好

▲北高行裁定,妇联会除了不能再收政治献金以外,内政部废止团体立案的处分停止执行。(图/翻摄自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官网)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内政部依《政党法》,要妇联会于期限内转型成政党,否则废止,妇联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诉讼要求停止执行,北高行5月27日裁定,妇联会除了不能再收受政治献金外,其余处分在行政诉讼终结前,停止执行。

《政党法》于2017年12月8日生效后,规定立案得政治团体,应于2年内传换为政党,妇联会没在2019年12月7日完成转换,内政部于2020年4月27日废止妇联会的团体立案,并要妇联会于5月11日以前申请选任清算人(人民团体解散程序),妇联会于5月11日向北高行声请停止执行。

北高行认为,一旦妇联会废止立案就没了,清算后财产也收归国库,做下去就没救了,之后也没办法用钱补偿,且《政党法》虽不容许有非政党的政治团体存在,却没提出让没打算转型政党的政治团体,转型其他团体的空间,退场机制僵化、对人民结社自由过度限制,妇联会的声请有理。

北高行指出,即使不废止妇联会,也仍能依《人民团体法》监督妇联会,只要妇联会不再以政治团体名义收政治献金,对公众利益应该没甚么影响,考量废止后果的严重性、保护妇联会结社及表现的自由,裁定妇联会在行政诉讼结束前,除不能再收政治献金外,可继续从事其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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