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时头条/金钱万岁 最高法院:政治献金总额无上限

▲未来,只要金主意愿,可以捐献金给全部候选人。(图/摄摄自网路)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最高法院周三继续就废除竞选献金限制展开努力:取消了10年来对个人在两年选举周期内对候选人捐款的金额限制。这项在选举季即将开始时作出的裁决,将会改变、更可能是加大金钱美国政治所扮演的角色

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作出上述裁决,法院中保守派法官占多数,这些情况都与「联合公民」(Citizens United)一案的判决类似。该判决在2010年作出:法院决定取消对公司工会独立竞选活动开支的限制。

周三的判决似乎对竞选财务法作出了微妙但重要的修改,尤其是对政府可以用来证明相关法律合理性理由种类的限制。据称,这些法律因为规定竞选献金上限,限制了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规定的权利

法院公布的88页裁决书反映了有关第一修正案含义及政府在监管选举方面一些截然不同的愿景,多数法官对政府限制民众参与政治活动的举措深感怀疑,少数法官则称,为了确保民主制度运转,需要政府进行监督

代表另外四名法官撰写主要意见书的首席大法官小约翰劳伯兹(John G. Roberts Jr.)表示,对献金总额的限制无法通过第一修正案的审查。他写道:「在我们的民主制度中,参与选举政治领导人的权利是最基本的权利。」

跟他们的意见不同,大法官史蒂芬布雷耶(Stephen G. Breyer)则说,主要意见书将献金总额上限提高到了「无限大」,让人不安。

此类口头异议非常少见,说明法官之间存在严重分歧。不过,首席大法官劳伯兹与大法官布雷耶都在法院指出,对方都友善的阐述了自己的论点

周三的裁决没有影响人们熟知的一些基本限制:目前,个人在初选和大选中向每名候选人的政治献金不得超过2600美元(约7万8000台币。但裁决指出,个人对所有联邦候选人的两年捐款上限目前为4.86万美元,对政党委员会的两年捐款上限为7.46万美元,这些规定违反了第一修正案。

布雷耶法官在书面意见书中表示,周三的裁决将允许「个人向政党或候选人的 竞选团队捐助数百万美元」。换言之,只要有意愿,金主可以捐献金给所有候选人。

捐给全国性地方政治团体7万4600美元上限的规定也被取消,捐赠金额可以无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