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赶哺乳妈妈遭罚6千 故宫不服将再上诉

故宫公布监视器画面想自清,卫生局还是认定故宫不尊重哺乳妈妈,已违反「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国立故宫博物院员工以「妳这样很不雅观」驱赶哺乳妈妈一案,台北市卫生局在13日以违反「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对故宫院长及员工各开罚6000元,成为驱赶哺乳妈妈开罚首例,但故宫14日上午发表声明,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判决,将会再上诉提出「诉愿」。

故宫7月中发生员工以不雅观为由,驱赶哺乳妈妈的争议事件,引起不少人愤慨;卫生局事后展开调查,经由调阅监视录影器画面,和根据两方陈述意见后,认定故宫员工已违反「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第4条规定妇女在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时,任何人不得驱离或妨碍,故依法对故宫院长及员工各处6000元罚锾。

故宫得知遭开罚后,14日上午表示不服,他们认为被投诉的杨姓员工并没有说不雅观这样的字眼,只是出于善意,想告诉曾小姐地下室哺乳室,卫生局却只采信了一方的说法,于是将会再上诉提出「诉愿」。

▼故宫认为卫生局只采信一方说法就开罚,因此将会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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