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国台办宣布了! 台湾人在陆免费接种疫苗

北京西城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图/CFP)

记者陈政录/北京报导

大陆国台办14日宣布有台湾民众,在大陆的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统一安排。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表示,台湾民众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可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在居住地登记接种疫苗。另费用承担方面,与大陆民众一致,即为免费接种,但若只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者,需向当地县级以上台办提出申请

在此之前,大陆北京、上海城市已在3月底,陆续宣布开放外籍人士打疫苗,另大陆国家卫健委6日也统一公告,在大陆的港澳居民,可在「知情自愿」前提下,凭港澳居民居住证、参加医保证明免费施打。

▲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2021年4月14日主持例行记者会。(图/记者陈政录摄)

对于外界关注大陆官方是否会对在陆台湾人施打疫苗,进行统一安排,马晓光14日表示,我们高度关注和关心关怀台湾同胞的卫生健康福祉,对在大陆居民居住台湾同胞的疫苗接种,按照属地管理、同等待遇的原则,执行相同的政策规范

马晓光表示,在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凭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大陆医保参保凭证的台胞,可在居住地,登记接种疫苗。至于没有者,尤其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台办提出申请,并由县级以上台办组织到指定接种单位进行统一接种。在宣布后,因为「很重要」,马晓光还特意重复表述一次。

台湾居民居住证是大陆官方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发放给常住在大陆6个月以上台湾居民的证件证件号码为18码,与大陆居民身分证相同;过去,台湾民众在大陆的有效证件,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号码为8码。

另对于在大陆各级各类学校的台湾师生,马晓光表示,其疫苗接种工作,纳入当地疫苗接种工作统一安排,与所在学校大陆师生一视同仁,同等对待。

马晓光补充,在施打疫苗的适用人群费用承担、施打后的医疗反映和就医补偿,与所在地大陆居民执行一致要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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