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呛「最强奶妈」盗图遭求偿 小网美免赔15万原因曝

网红「最强奶妈」谢薇安遭IG上有1.6万粉丝追踪的网美应慈桦PO文骂「盗图」因此愤而提告,网红、网美的对决近日判决出炉。(本报资料照)

IG追踪人数一度高达497万的网红「最强奶妈」谢薇安(本名刘又祯),2020年间遭IG上有1.6万粉丝追踪的网美应慈桦PO文骂她「盗图」、「假掰」,愤而提告,应女被判拘役55日确定,民事部分,一审判应赔偿15万元,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认为,双方因在另件诉讼上和解,应已赔偿5万元,并承诺若再犯将付违约金50万元,刘同意抛弃请求权,因此改判应免赔确定。

应女2020年7月到谢薇安IG留言,「我也不想跟爱盗图自私自利内心黑暗丑陋的脑红吵」、「假掰脑红」、「她已经不只一次用别人的图,甚至还改作过」、「品德很有问题」;应女并至DCARD发文指谢薇安虽外表好看,但脾气和品德真的不行。

台北地院一审依加重诽谤罪判应女2月徒刑、可易科罚金6万元。应女上诉后,高院依4个加重诽谤罪各判拘役25日,合并应执行拘役55日,可易科罚金5万5000元,刑事部分定谳。

另谢薇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台北地院一审判应女赔偿谢薇安15万元。应女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她与谢薇安已于去年6月14日在另件诉讼审理中达成和解。

应女表示,依据双方和解条件,包括她赔偿对方5万元,她并签署声明书,表示愿对对方妨害名誉行为认罪,愿向对方道歉,删去所有关于过去发表评论的言论,且承诺日后不再以任何形式谈论或跟他人共同、教唆、帮助他人评论对方,若有违反,愿意赔偿对方50万元违约金,谢薇安则愿抛弃其余请求。

高院审理后认为,谢薇安因已抛弃对应女的侵权赔偿请求权,因此要求应女再赔偿15万元,并无理由,改判应女免赔,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