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园控「没门牙法斗咬死鹦鹉」求偿10万 饲主一原因免赔
高雄杨姓鸟园业者指控陈姓女饲主带宠物法国斗牛犬外出,却没有系上牵绳,导致他的鹦鹉遭咬死,因此决定提告求偿10万元。不过,桥头地院简易庭法官认为,种种证据只能证明狗当时的确有咬伤鹦鹉,但不等同于「咬死」,加上杨男无法举证,最后裁定驳回告诉,判陈女免赔,全案仍可上诉。
▲杨男指控鸟园内的鹦鹉遭狗咬死。(示意图/达志影像,与本案无关)
杨男在判决书中主张,去年1月2日陈女带着一只法斗出门散步,却没有系上牵绳,经过他经营的鸟园时,突然冲进来并咬住一只价值8万元的鹦鹉,导致鹦鹉伤重死亡,害他身心受创,因此决定提告求偿10万元(其中2万元为精神损害赔偿)。
陈女则辩称,鹦鹉当下并没有明显伤势,况且她的狗年纪很大了,没有门牙,脊椎还受过伤,「我看到时狗时,牠已经被关在笼子,鹦鹉是不是因此死亡,以及杨男出示的鹦鹉尸体照片是否为同一只鸟也有争议」,所以希望法官驳回告诉。
而在鸟园工作的陈姓证人表示,事发当时店内没有人,他就在门口旁边的洗手台洗鸟的水杯,接着听到鹦鹉大叫,转头就看到玻璃门那边有一只狗一直在咬鹦鹉腹部,于是赶紧冲过去制止,「因为狗还想咬其他只鹦鹉,嘴上有很多鸟毛,我赶紧将牠抓住,问甜甜圈摊位的人那只狗是谁的,才知道狗主人在豆花店吃豆花,我就将狗放进笼子里。」
不过,桥头地院简易庭法官经过调查后提出疑点,假设鹦鹉遭咬后伤势严重,杨男当下应该早点将鸟送医诊治,怎么会反过来待在现场,还要求陈女签署切结书,再由对方将鸟带去兽医院,拖延救治时间,况且光从证人的说词来看,也难以认定鹦鹉的死因就是被狗「咬住」。
法官接着表示,纵使死亡的鹦鹉在上述时间、地点被狗咬伤,杨男也无法举证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提告求偿自属无据,最后裁定驳回,判陈女免赔,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