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避免造成过大冲击 经纪人管理办法延后一年施行

先前经纪人讲习合照。(取自中华篮协粉丝团)

中华民国篮球协会理监事联席会议通过,中华民国篮球协会国内职业篮球联盟及超级篮球联赛球员经纪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二项、第十三条延后一年施行,即经纪人制度于一年后正式上路,自114年3月20日起施行,并规划经纪人考试自第二届起,每年举办一次。

因第一年实施经纪人制度,为尊重市场现况,避免对球队、球员造成过大冲击,故延缓一年实施,让篮球相关从业人员能有更多时间准备。录取之经纪人仍应向协会注册登记,同时,未录取而目前有相关业务在身者,亦应检附相关资料,请于114年4月30日前向协会报备,相关文件及程序请参考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