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提案恢复退役上校子女教补费 「立法增加预算」择期再审

国民党立委提案修法,恢复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补助,今送入立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审查。(示意图,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立委提案修法,恢复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补助,今送入立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审查,退辅会也予以支持。不过,绿委认为,若要增加预算支出,应经由行政院与退辅会沟通协调,因此此案经表决后,决议保留在委员会,择期再审。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2017年修法排除上校阶以上,改发中校以下人员支领退休俸、赡养金及生活补助费人员之子女教育补助费。国民党立委对此提出修法,恢复退役上校阶以上子女教育补助费,全案今送入委员会审查,绿委虽赞成照顾退除役官兵,但反对以立法方式增加预算支出,经表决后全案决议保留,择期再审。

提出修法的国民党立委翁晓玲,今报告提案理由时表示,宪法增修条文第10条第9项明定,国家应尊重军人对社会贡献,应对其退役后就学、就业、就医、就养予以保障。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军人负有保家卫国的责任,在役期间必须警戒待命留守演训,负有高度服从和执行任务的义务。

翁晓玲说,军人退役年龄比公务员更早,退役时尚属青壮年,仍负有子女教养及家庭的经济压力,必须再就业,不是一般的公教人员生活可以相比拟,所以必须考量军人服役特性以及对于国家有重大贡献,从优给予相关补助措施。

翁晓玲指出,2017年之前,退役军人子女教育补助是一视同仁,并无就军阶来做区分,但2017年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修法,将退役上校子女教育补助扣除,不符合宪法规定,对于军人应予以照顾且应依平等原则。

翁晓玲认为,能够晋升到上校阶级,可以说是职业军人的最高荣誉,对于有心服务军旅的军人,政府更应给予妥善保护,补助应一视同仁,故她提出修法,将子女教育补助费提升到法律位阶。

退辅会提供的书面报告也指出,退辅会自2018年1月29日起,历任主委均表达支持恢复上校阶领俸人员子女教育补助,已6次报请行政院建议恢复,但均已考量军公教衡平,仍维持现行规定办理。

退辅会表示,推估恢复退伍上校阶以上子女教育补助费,原一学年所需经费约8608万9000元,扣除教育部补助3503万5000元,就政府整体预算支出而言,仅需增加经费5105万4000元。

退辅会指出,照顾荣民袍泽及眷属减轻生活负担责无旁贷,有鉴于上校阶以上人员于国军各部队中均担任重要职务,军旅服役期间为国家奉献心力,基于对其崇功报勋之肯定,支持恢复上校阶以上领俸人员子女。并建议尽快恢复,以彰显退除役官兵在军旅服役期间对国家社会的肯定,并鼓舞国军士气。

不过人事行政总处表示,恢复发给退伍上校阶以上人员补助,恐衍生援比问题,将衍生退休公教人员亦要求比照办理,又如公教人员一体适用,因涉及地方政府负担经费,应与其协商并列入影响评估。

民进党立委王定宇也说,赞成照顾退除役官兵,但要用对的、合法的方法。如果要增加预算支出,应经由行政院沟通协调,不是立法机关单方面用立法要求编列,透过立法增加预算支出,明显违背宪法、财政纪律法、预算法。因此建议草案先保留,让退辅会跟行政院先行沟通。

因在场委员意见不一,国民党立委、外委会召委马文君宣布保留送院会处理,但绿委反对,在现场人数优势下,表决后决议将草案保留,择期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