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指禁團令限制人民自由 綠委:通盤檢討法制面

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图/林思铭办公室提供

交通部观光署依发展观光条例禁组团赴中国旅游。国民党团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今天表示,政府不可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民自由,有违宪之虞;民进党团书记长庄瑞雄说,若法制面有不完善之处,可以通盘检讨、朝野政党共同讨论。

交通部观光署依发展观光条例与旅行业管理规则,禁组团赴中国旅游,法源引发争议;交通部长王国材今天表示,经与法制单位讨论可对旅游业管理做限制,因此引用法源禁止出团。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傅崐萁、书记长洪孟楷、首席副书记长林思铭、国民党立委林沛祥、翁晓玲及许宇甄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国民党团记者室,召开「滥用法条、能限制团客赴陆旅游?民进党好大!人民好怕?」记者会。

洪孟楷表示,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的立法精神,是「有玷辱国家荣誉、损害国家利益、妨害善良风俗或诈骗旅客行为者。」请问民进党政府,难道旅行业者组团赴陆旅游就是卖国贼,就会伤害国家利益吗。观光署已违反宪法、滥用法条,根本是太上皇条款,非常荒谬。

林思铭指出,宪法规定人民有居住及迁徙的自由,也规定人民的生存权、工作权及财产权,应予保障,政府此举明显有违宪之虞。而发展观光条例第53条中的「有损害国家利益」根本不符合法律明确性定义。政府根本没有依法行政,没有任何法源依据,就限制人民组团出游的自由,根本就是专制独裁复辟。

林思铭表示,政府不可以行政命令来限制人民的自由,两岸关系不佳,是政府的责任,不是旅行社造成的,政府这样做,让旅行社变成代罪羔羊,令人不齿。要求民进党尽速撤回禁令,让人民能拥有真正的行动自由。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庄瑞雄受访指出,台湾与中国不同之处,就是台湾是民主法治国家、中国是独裁国家,若法制面有不完善之处,可以通盘检讨、朝野政党共同讨论,如何让法制面更完善及更具体。

庄瑞雄认为,中国能片面或轻易创造法律基础,例如说要改M503航路就改M503航路、限制中国人不能来就不能来,台湾因为是民主法治国家,必须要以立法程序应对,因此通盘检讨让法律更具体也是好事,大家也要注意中国片面行政作为就能挑起台湾的法律战,各党应严肃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