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妻住透天厝换电梯大厦 专家教猛招:房地合一税72万归零

买卖房子需留意房地合一税。(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要如何才能降低缴费的负担,多留一些钱作为退休生活做准备?资深财务顾问廖嘉红(R姐)分享案例,一对老夫妇因膝盖不好,想卖掉透天厝换电梯大楼,可善用「一生一次」等税率优惠,如此一来土地增值税减半,房地合一税也因符合自住优惠从72万降至0元。

廖嘉红在脸书「R姐财富方舟-廖嘉红」撰文分享,黄先生和他的妻子年纪大了膝盖不好,为了方便日常生活,他们决定卖掉现在住的透天厝,换成一间有电梯的华厦,虽然黄先生以前已经使用过「一生一次」的税务优惠,但是黄太太并没有使用过。

廖嘉红建议此案例可透过夫妻赠与,出售透天厝时再次使用「一生一次」,以节省透天厝高额的土地增值税,而且夫妻之间赠与不动产免征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可以申请暂时免缴,等出售时再以「一生一次」的优惠税率缴纳。

如此一来,黄先生将透天厝赠与给太太,只需要缴交契税,而且契税是按房屋现值的6%计算,而不是市价的6%。受赠的黄太太出售透天厝时,就能享受「一生一次」10%的土地增值税优惠税率,而不是一般的20%至40%的税率。

以此案为例,原本须课征房地合一所得税,按出售时的成交价额1000万一取得成本610万-费用30万=获利360万,获利360万×房地合一税率20%=房地合一所得税72万。

还好黄先生夫妻的透天符合「房地合一自住优惠」:

(1)个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办竣户籍登记。

(2)持有并实际居住于该房屋连续满6年。

廖嘉红强调,根据这个优惠,课税所得400万以内者免纳所得税,超过部分按税率10%课征所得税。 于是出售获利360万-400万免税额为负数,所以黄先生夫妻的房地合一税等同「归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