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入室偷窃变明抢 矢口否认犯案仍遭重判9年
卢姓男子去年入室窃盗遭屋主发现,竟转偷为抢。基隆地方法院日前重判卢男有期徒刑9年。(张志康摄)
基隆市一名有着多次窃盗前科的卢姓男子,去年6月入侵民宅行窃,在过程中惊醒屋主,竟持刀威胁屋主不得声张,待得手后逃逸。经基隆地方法院审理,将卢男依刑法加重强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
卢男去年6月19日凌晨0时许,自租屋处出门,步行找寻行窃的标的,凌晨2时许,卢男发现受害人的1楼浴室铝窗未完全关闭,认为有机可趁,便徒手推开铝窗,爬入受害人的浴室。接着卢男先从受害人的厨房里取得了一把菜刀及一把水果刀,再爬上2楼房间行窃。
卢男在进入受害人所在房间时,顺手打开房间内的电灯以便行窃,不料受害人被突然亮起的灯光惊醒,看到房里突然出现一个陌生人,惊问他是谁。卢男在发现被害人惊醒后,索性一不作二不休,举起手中的刀械操台语向受害人说:「你静静地坐那、不要过来,我拿一些零花钱。」接着一手持刀对着受害人,一边在房间里翻箱倒柜寻找财物。
卢男在取得了约4000元现金后,于凌晨3时出头,大摇大摆起身下楼,走出大门。接着将偷来的菜刀及水果刀,抛至屋旁的西定河内,再继续步行离开,卢男一直逛到3时40分左右,再自成功一路拦下计程车回家。
次日上午10时,受害人在里长陪同下报警,经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调阅附近的监视器画面,锁定卢男涉有重嫌,将卢男逮捕归案。
在审理过程中,卢男矢口否认自己涉案,并强调警方并未持有决定性的证据是他犯案,卢男的律师也认为,被害人表示,犯人当时戴口罩、戴帽子不能百分百明确指认是卢男。
但法官认为,卢男的相貌、特征、衣着都与相关的证据相符,再加上案发的相关地点也与卢男有地缘关系,认定卢男便是犯人。另外,卢男曾有三次窃盗前科,并且出狱不到5年,变本加厉,愈发大胆,变「偷」为「盗」,且携凶器、侵入住宅,才裁定依刑法加重强盗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