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保障人民參政權 別再當執政「擋」

许多网友建议,台湾应推行「不在籍投票」,保障无法返乡国人的投票权。投票示意图,记者曾原信/摄影。

国民党与民众党昨天不约而同举行记者会,都宣示立法院新会期将优先推动「不在籍投票」相关立法,但这显然和民进党长期不支持不在籍投票针锋相对。二月一日的新国会,蓝、白相加过半,若愿意合推立法、甚至共推草案版本,喊了许久的「不在籍投票」,终于有了完成立法的机会。

民众党昨天主张加速公投和国境内总统大选的通讯投票、移转投票,以及特别投票所立法;国民党立委则抛出「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双方主张虽然接近,但具体内容还待新国会开议后才能明朗。不过,民进党立委昨已出现反对声浪。不在籍投票及修法排除核电厂延役障碍,已成为新国会蓝白能否实质合作、并与民进党交锋的优先立法项目。

民进党反对不在籍投票由来已久,历来皆为蓝支持、绿反对,包括过去绿营曾在立法院内政委员会甲级动员阻挡;本届立法院历经疫情,绿营也挟多数,反对在野对不在籍投票的提案及论述。

这当中涉及政治考量,一般认为,民进党政府推估认为不在籍投票的适用对象,例如台商、外地派驻的军公教,较非支持民进党的选民,所以百般阻挡。然而,不在籍投票主要在保障人民的参政权,不因其工作或生活迁移住居所而遭剥夺权利;蓝、白主张不在籍投票为民主世界潮流,是保障投票权应然之举,有其道理。

新国会若能蓝白合,过半数推案成功机会大增。民进党过去阻拦不在籍投票,分别提出国安、资安及中共介选等理由;但这许多困难,其实都可透过制度设计及提升技术来解决,「非不能也,是不为也」。亦即,民进党不能再膝射反应,再拿似是而非的理由,利用席次优势任意挡案了,而是该好好思考不在籍投票的规画。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