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芬祖坟涉滥葬农地 云林县府「还没收到说明」将开罚3万
▲李佳芬祖坟违法葬在农地,云林县府将依现行法规处置。(图/ETtoday资料照,以下同)
高雄市长韩国瑜妻子李佳芬祖坟被爆违法葬在农地上,8月初西螺公所会同李佳芬叔叔前往会勘丈量,县府民政处8月12日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第83条现行法规办理,给予1个月的改善补申请程序,16日是最后期限,若无法在下班前接到补正函文,将处最低3万元罚缓,预计3天后会寄出裁处书。
李佳芬位于云林县西螺镇埔心段的祖坟,7月23日傍晚被匿名检举者投书云林县长信箱,表示该处为农地却未农用,有违建的疑虑,云林县政府民政处随后也证实此消息,表示李佳芬的祖坟用地是向农田水利会承租的农地。
▲李佳芬叔叔拉布条作无言抗议。
云林县农业处当时也指出,祖坟用地为都市计划区内的农地,必须农用是事实,除此之外,根据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不论农地或私人土地全部禁葬,而此用地为水利用地,县政府会尊重水利会,水利会租约到期后将不再续约。
云林县府指出,李佳芬娘家祖坟涉滥葬是确定的,民政处已在8月12日发文通知坟墓管理人李日良提证明陈述意见,以文到日8月14日计算,给予一个月陈述意见的时间,但因遇到中秋连续3天假期,截止时间顺延到9月16日,县府目前还未收到李家的说明。
民政处表示,本案将依据《殡葬管理条例》第83条规定,墓主违反第40条第2项或第70条规定者,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并限期改善;届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处罚;首次将裁罚最低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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