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式划槳意外頻傳 監院促檢討新興水域活動管理

监委林国明、王丽珍今天说,民国109年花莲发生立式划桨(SUP)意外事故,花莲县政府未善尽管理机关权责;针对新兴水域游憩活动,相关管理规范应与时俱进、滚动式检讨,监察院促行政院确实改进。

监委林国明、王丽珍透过新闻稿表示,监察院内政及族群委员会、交通及采购委员会联席会议今天通过调查报告。

监委调查发现,花莲县秀林乡崇德海滩附近海域,在民国109年10月发生立式划桨意外事故,当事人到院前死亡,依当时「水域游憩管理办法」及「花莲县境北界海域至立雾溪口出海口以北从事独木舟活动应注意事项」规定,带客从事水域游憩活动具营利性质者,应投保责任保险及伤害保险,但业者未依规定投保。

监委表示,花莲县府后续却未进行裁处,难认已善尽管理机关的权责,实有违失,应积极检讨改进并加强巡查作业,严惩违规业者,以杜绝不法情事、保障游客安全。

监委说,SUP活动潜藏危险主要为环境因素,常因海流被带往外海,海巡署获报后出动船艇救援也发现,事发原因多是游客与经营者对环境知识及操桨技术不足,从民国109年起执行SUP救援共22案、87人,包括新北、台东、花莲、屏东、澎湖、基隆、连江等县市,都曾发生SUP意外事件。

监委表示,交通部在105年将「立式划桨」纳入「水域游憩活动管理办法」的活动项目,未来在新兴水域活动推陈出新下,主管机关与管理机关应持续检讨修正,使相关法规与时俱进,确保游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