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通過臨時提案 3天內NCC須提供鏡電視案資料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镜电视调阅专案小组今天表决通过临时提案,要求NCC在3天内提供镜电视案相关资料。NCC主委陈耀祥表示,并未拒绝提供资料,只是要按照程序,可以提供的一定处理。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镜电视申设及后续争议调阅专案小组」今天举行第2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文件调阅目前进度及后续处理等相关事宜,邀请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陈耀祥列席。
会中,朝野立委以表决的方式,7票赞成、6票反对,通过民众党立委林国成、国民党立委鲁明哲、林沛祥、黄健豪等人所提的临时提案,要求NCC在3天以内提供镜电视案相关的资料。
陈耀祥表示,并未拒绝提供资料,只是要按照程序,可以提供的一定处理。只是要厘清特定议案,宪法上讲得很清楚,所以请调阅小组表示意见,哪些要处理,只要可以提供的,一定处理。
鲁明哲指出,有不少调阅的内容,是NCC本来就公开的资料,却被拒绝,他批评陈耀祥傲慢藐视,摆明是要等着撑过任期,但调阅小组还是要调,这是立委的职权。
民进党立委蔡其昌表示,当年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要调阅时任检察总长黄世铭与总统马英九通联记录未果,才有了729号释宪,后来绿营也尊重释宪结果,如果大家有意见可以再提释宪。不过,他表示,站在立委角度,调阅小组提的很多内容,NCC应该是可以提供资料,只要未违背法令。
会议主席林国成说,一定捍卫立法院尊严,请NCC赶快盘点,可以提供就提供,至于侦查不公开的部分,注明清楚就好,希望理性监督,不要让立委用职权,逐条全部公开。
释字第729号明确规范立法院的调阅权。解释文指出,对于侦查中案件,基于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立法院不得向检察机关调阅卷证,若想调阅已侦结案卷,也须符合特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