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电视资料 NCC须3日内送立院

针对是否提供镜电视案资料给调阅专案小组,NCC主委陈耀祥(中)6日表示,只要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就会提供。(刘宗龙摄)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镜电视申设及后续争议调阅专案小组」6日召开第二次会议,召集人、白委林国成与蓝委鲁明哲炮轰NCC以宪法拖延,似乎要撑到31日调阅小组运作期限,因此提出临时提案索资,最终表决以7比6通过,要求NCC在3天内将资料送立法院。林国成警告,若NCC自误送件时间,将排审质询3大案,将资料公开于众。

鲁明哲说,调阅小组要求的镜电视相关内容,有不少是NCC本来就公开的资料,且NCC上会期也有提供镜电视机密资料给个别立委,难道上会期给资料就没违宪。

鲁明哲认为,NCC傲慢,明明部分调阅内容100%可直接公开,却不拿来,导致立委觉得挫折也被羞辱。

NCC主委陈耀祥说,NCC函文写得很清楚,没有拒绝调阅资料,只是厘清特定议案,只要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就会提供,若依法可以提供,回去会尽快处理。

对于蓝白立委提临时动议案要求提供资料,绿委虽不同意该案,但绿委蔡其昌认为,有些NCC本来就该提供的,无涉释字729号、侦查或商业秘密等,应该提供的就提供;绿委林俊宪认为,NCC应就可以提供的提供,不能提供请叙明理由。

林国成呼吁NCC不要自误,若3天内不送来,除了司法和交通委员会将资料移送监察院,也将用立委质询方式,连续排审「中天关台经过」、「镜电视核准经过」、「党政军退出媒体后,NCC疏于管控」。

林国成强调,他跟陈耀祥讲得很清楚,半公开资料送来后,还会认定什么是违法、什么是不违法,既然不违法就还陈清白,若违法将会追办,既然半公开不做的话就公开厘清,向全民交代,充分发挥立委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