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三天内须提供镜电视资料 蓝白联手临时提案过了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镜电视申设及后续争议调阅专案小组」6日讨论文件调阅目前进度及后续处理等相关事宜,会前,列席的NCC主委陈耀祥(右)向会议主席立委林国成(左)致意。(刘宗龙摄)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镜电视申设及后续争议调阅专案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该小组召集人林国成、蓝委鲁明哲共同提案,要求NCC提供镜电视相关资料,鲁明哲认为,NCC以宪法拖延,但很多资料上会期就提供给立委或公开在网路,NCC行为傲慢、藐视,表明就是要撑到31日调阅小组运作期限,因此提案要求再提供,最终以7比6通过,要求NCC在3天内,将资料送到立法院。
NCC主委陈耀祥会前说,调阅资料要遵守程序,NCC提供资料也是遵守程序,依照宪法规定处理,他们认为镜电视是一个行政个案问题,依照释字729解释很清楚,只要是预算案、法律案等其他重要事项才有调阅权问题,将与立法院沟通,尊重立委的监督权。
对于民众党主席柯文哲爆料「挡掉蔡英文乔NCC人事」,陈耀祥强调,「不晓得,我也是看报纸才知道这件事」、「无从评论,也不晓得情况」
会议开始后,林国成率先批评NCC,他表示,陈引用宪法根本是找毛病,调阅小组依法成立,调阅东西也是开会通过,立委当然有权监督行政机关,且调阅小组是半秘密的会议,资料也要经所有立委讨论,若没事就会还给NCC清白,有事则要检讨,况且他还将资料提供时间宽限至10天,他呼吁陈耀祥慎重思考。
鲁明哲说,所有调阅内容有不少是NCC本来就公开的资料,网路也有公开,况且镜电视机密资料,NCC上会期就有提供给个别立委,调阅小组为何不可拿,难道上会期就没违宪,他认为,NCC藐视傲慢,明明部分调阅内容100%可直接公开,却不拿来,导致立委觉得挫折也被羞辱。
陈耀祥说,NCC来文写得很清楚,没有拒绝调阅会议,只要要厘清特定议案,只要在符合宪法、法律的职权行使法规定下就会提供,确实上会期有提供一些资料,既然鲁明哲有提及,因为原先担心只提供部分资料,对大会不礼貌,若依政资法,可以提供的话,回去会尽快做处理。
对于蓝白委提临时动议案要求提供资料,绿委虽不同意该案,也认同NCC拿宪法解释,但认为,该提供的且没有法律争议的资料,应提供,不能就请叙明理由。
绿委蔡其昌说,他绝对同意立委要监督,NCC回文回复是依据释字729号,该理由书说明立法院调阅相关政府文件需要几个条件,须涉及通过的法律案、预算案等得行使,且为何会有该释字是因为绿委建铭要调阅黄世铭和马英九的通联纪录,但当时的行政机关不肯才会提释宪。
蔡其昌强调,因为尊重大法官释宪,他当副院长8年也没有说,再去提案调阅马黄通联纪录,释宪结果目前如此就该尊重,避免行政和立法机关滥权。
对于调阅小组会受限特定议案限制,他认为,撇除调阅小组,立委仍可监督,有些本来就该提供的,无涉释字729号、侦查或商业秘密等,应该提供的就提供;绿委林俊宪认为,NCC应就可以提供的提供,不能提供请叙明理由。
林国成强调,不希望看到一意孤行的NCC,希望就可以提供的提供,侦查不公开注明清楚,不希望逼到最后,全部用公开质询的方式一条条逼出来。
最终该案付诸表决,在场不含主席有13人,蓝委赞成7票,绿委不赞成6票,表决通过,请NCC于3日内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