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揭17岁闺蜜精彩「夜生活」...撕破脸闹上法庭!她连发3天道歉文求原谅
▲杨女不满朋友竟将对方的私生活PO上网。(示意图/取自stocksnap)
一名住在新北市的18岁杨姓女子在脸书社团PO文,将朋友的性生活公布在网路上,甚至还附上对方与他人的对话截图。朋友得知后气得报警处理。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杨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缓刑2年,还要提供80小时的义务劳务,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起诉书,杨女与17岁的雯雯(化名)是朋友关系,也都是脸书某个社团的成员,没想到她竟因为对雯雯有所不满,就用脸书发文,将雯雯涉及隐私的感情纠纷全抖出来,甚至还将雯雯与其他人聊到性生活的对话截图附在文章内。
雯雯得知后气炸,到新北市警察局永和分局报案,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依刑法加重诽谤、个人资料保护法2罪起诉。
根据判决书,台北地方法院认为,杨女明知道个人资料属于隐私范畴,没经过他人的同意,竟然还张贴足以毁损雯雯名誉的文字,传述仅涉及私德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事情,有损雯雯的隐私。
但法官念在雯雯与对方已达成和解,犯后态度尚可,依个资法判她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5万元,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另外还要提供80小时义务服务,并要求她从7月1日起连续3天在脸书上PO出道歉启事,保证日后绝不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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